其它规章制度

山东声学学会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制度

一、议事原则

1.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。学会领导支持和保证学会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。

2、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。

二、议事范围

1.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的选举和罢免;

2.决定本会会员的吸收、退会或除名;

3.决定设立实体机构;

4.决定副秘书长人选的聘任和罢免;

5.需要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。

三、议事的形式和时间安排

议事形式一般是会议形式:

1.理事长办公会由理事长主持,秘书长以上领导参加;

2.办公会主要内容:研究理事会会议落实情况;研究部署有关主要工作。

3.学会办公室工作会每季度召开一次,由秘书长主持,副秘书长和秘书参加,研究部署季度工作,提出具体建议,指导和督促有关工作的开展和落实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山东声学学会

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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